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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低债务规模,优化债务结构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财预[2015]225号)的文件精神及省、市政府工作要求,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17年共计偿还贷款本金114.77亿元。其中,利用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贷款本金88.67亿元;利用土地出让收入偿还贷款本金26.10亿元。上述工作措施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,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,节约债务利息支出,继续保证“资金链”正常运转,推进了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2018年储备中心将继续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、研究,通过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方式,依法依规筹措土地储备资金,拓展土地储备资金融资渠道,形成土地储备资金的良性运转,为改善沈阳市营商环境、加强城市建设做出应有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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