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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辽中区城市总体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公示
项目名称:沈阳市辽中区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:www.28-365365.com辽中分局 规划编制单位: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沈阳市辽中区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已公告,方案部分内容有所调整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二十六条,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告,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,提出宝贵意见。 规划公示时间:2018.06.20-2018.07.19 反馈意见方式: 1、发送电子邮件:1046011811@qq.com 2、邮寄书面意见(www.28-365365.com辽中分局,地址:沈阳市辽中区东环街54号2楼,城乡规划科收,邮编:110200) 3、咨询电话:27880355 以上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!
规划简要内容 一、规划范围 北至秦沈客运专线,东至近海经济区边界,南至沈盘线,西至规划主干路,建设用地面积23平方公里。 二、规划定位 辽宁省现代物流枢纽节点,沈阳经济区新兴产业基地,沈营城际连接带新城,以商贸物流、静脉环保、新材料、都市农业等产业为主导,河城共生、产城融合的绿色宜居新城区。 三、规划调整 用地调整共分为三类情况: (1)建设用地指标调入调出 建设用地指标调入,即备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面积为114.3公顷. 建设用地指标调出,即建设用地调整为备用地面积为114.6公顷. (2)学校用地和绿化用地调整 学校用地共调整4处,绿化用地调整1处。减少学校用地两处,面积总共为10.6公顷,增加学校用地两处,面积总共为8.3公顷。绿化用地调整位置和形态,面积不变。 (3)其他用地性质调整 其他用地性质调整地块共1处行政办公用地,调整不涉及面积变化,只调整用地性质。 调整后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不变,用地构成有少量变化,商业用地有所增加,教育科研用地有所减少,居住用地、工业用地、仓储物流用地基本持平,道路交通用地和绿地保持不变。 四、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www.28-365365.com辽中分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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